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河南省商场监管局官网得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规则,2018年第4季度以来,该局(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)安排而且展开了2018年第4批配装眼镜等38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,现将检查成果予以发布。
其间,本次检查共抽取了开郑州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、许昌、三门峡、南阳、信阳、周口、驻马店等10个省辖市18家公司制造的20批次修建防水卷材产品。
本次检查根据GB 18242-2008《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》、GB 23441—2009《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》、GB/T18173.1-2012《高分子防水材料-片材》及《2018年第4批修建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》,对修建防水卷材产品的可溶物含量、耐热性、低温柔性、不透水性、拉力、延伸率、热老化、渗油性、接缝剥离强度项目,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拉伸功能、钉杆撕裂强度、耐热性、低温柔性、不透水性、剥离强度、渗油性、持粘性、热老化、耐热性项目,高分子防水材料(片材)的拉伸强度、拉断伸长率、撕裂强度、不透水性、低温弯折、加热弹性量、热空气老化、耐碱性、复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该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商场监督管理(原产品质量监督)部分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,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出产企业依法做处理。